01-25

非法侵入(下)

發生ㄟ代誌 神龍奇幻故事

武判:「帶上犯婦!」

文判:「堂下跪者何人、哪裡人士?」

犯婦:「小女子姓蔡名青柔,清朝時彰化鹿港人。」

文判:「該犯婦擅自帶走生人魂魄,觸犯抓交替刑責,請堂上定奪。」

城隍:「妳在清朝時已經過往,怎麼没有回去幽冥報到,而留至現在並帶走那位先生的魂魄,若無正當理由,按幽冥界律法可判處極刑。」

犯婦:「民女本出生在鹿港的富商人家,雖為女流之輩但也讀過幾年私塾。在我十六歲時嫁給這位先生的前世,認識他之初,他是一位肯吃苦又上進的年輕人,因家中只我一個獨生女,無兄弟繼承香火,論及婚嫁後,他同意招贅成婚。

我們先後生下三子二女,家父與家母在幾年後相繼過世。他雖入贅我家,但民女也懂『未嫁從父,既嫁從夫,夫死從子』的道理,內外對他百依百順,盡心力服待起居及照料孩子,表面上我們過著人人稱羡的生活,但私底下他卻已變心,和一青樓女子來往密切。

為了討好外面的女人,揮霍的金錢不計其數,還沈迷賭博與吸毒惡習中,三年不到,父母留下的龐大祖業全被他敗光。沒多久孩子感染痢疾,沒錢找良醫,一個接著一個離我而去,最後連我也死於這場疾病。

我不知道我的祖先做了哪些缺德事,蔡家從此絕了後,而他仍不知悔改,没了家小負累,更是四處風流。

我死後看著他如此,真的不甘心,直至這一世雖然他受惡報,身上總不離病痛,但一樣難撫我當年絕後的痛,有這樣機會我當然不放過,一定要抓他隨我到陰曹地府去償命,我好恨他,請各位大人給冤魂一個公道!」

城隍:「累世前因此生果報,前輩子種種錯事,死後定都會接受公平審判,他前世和妳的恩怨,在閻王爺那裡已經清算受完刑責了,甚至因此判刑淪為六世雞,受到六世的割喉放血之刑。一罪一責,現如何能再以之前過錯來作為此刻的判奪呢?!

雖然妳的理由令我同情,但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,不可利用這般理由來私下動刑,傷害陽世間人,這是不對的。妳不服當年的判決,可以申告也可要求賠償,這樣我們還可以為妳討個公道。而妳千錯萬錯選擇濫用私刑,成了犯錯的一方。

我希望妳能明白本官所說的話,任何人或神鬼,都沒有私下入侵他人肉體做出傷害甚至殺害對方的權利,希望妳能放下這個念頭,好好的思考所做所為。

現在本官要對妳這種行為提出宣判,因為妳擅自入侵他人身體,企圖傷害、殺害該男子,依照幽冥界律法,判犯婦受浸血淋池之刑二年,若有不服宣判者,可向通州官署提出上訴,此判…」


上一篇:非法侵入(上)

 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

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。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