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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言的結局

發生ㄟ代誌 神龍奇幻故事

一個媽媽來電話,說她出軌了,但是她不願意這樣過日子,因為她也曾經希望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,但是為了家庭與先生分隔兩地,她先生在海的另一端找了新的對象,在不堪寂寞之下,與她認識多年的好友產生了感情發生肉體關係,她覺得好對不起她先生與家庭。

這是台灣社會的一個現象,先生為了家庭經濟而到他鄉異地討生活,在經不起誘惑的情況下容易發生出軌問題,而守在家中的妻子也因不耐長期等待而發生外遇,這是病態還是一種常態,實在難以分斷,但站在目前的法源上這是犯法的行為,若是站在感情與生理上又是諸多可議與同情的地方。以案主的情況來說,雙方都有家庭,都須要盡到家庭的義務與責任,但由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位媽媽的問題,她命中帶【紫微】、【貪狼】,有【鈴星】來夾,這是命帶【桃花】且為【水性楊花】 的格局,卻沒有【地空】或【地劫】來煞,不然可造成一個【清高格】,因此她的外遇可想而知,但是不能因為她的八字中有這個格,就可以做這件事,我們僅說她必須跟著老公或男友可化解這個【紅豔煞】,可惜的是她並沒有跟著先生一起去努力,而是單守家中而發生出軌事件。

再看看她的【子女宮】有著【刃煞化忌】,我問她跟外遇的對象是否有拿過小孩?她說沒有,不過有個小孩是她的,這件事先生根本不知情,現在她跟外遇對象處得不好,想離開對方,但是中間有個小孩,在這兩難情況該怎麼辦。我就跟她說,這就是你自己要去做的功課,一個好好的家庭不去照顧,搞得兩邊都難看,萬一先生知道實情,這是可以向法院提告【通姦罪】的,站在任何狀況下都是輸的局面。我希望這位媽媽要有心理準備,若採取夫妻和合,萬一先生醒了,這個孩子將是證據,若要把孩子殺了那就會觸犯刑法【殺人罪】,把小孩丟掉又構成【遺棄罪】。在任何狀況都行不通的情況下,我認為她必須先跟外遇的對象說清楚,畢竟她的孩子屬於對方家祠的,對方要肩負起教養責任,必要時要把小孩還給對方,至於小孩的成長過程為何,這就是你們兩位共同所創造出來的因果,這樣案主的家才有復合的可能,若都無法去做,僅有一條路可走,就是【離婚】,否則這很難有路可走;又除非你先生能真的知道他自己有錯,接納這個孩子然後原諒你,這段婚姻才有繼續走下去的可能,但這個傷口怎樣都在,我希望案主自己考慮清楚。

這個案子我無法幫上忙,畢竟案主除了與出軌的對象有身體上的滿足外,還多了一個共同的生命體,她曾說這是老天作弄呢還是月老亂配對,我跟她說一句話,是月老要妳跟外遇對象上床,還是某個神讓妳跟祂發生關係,然後由註生娘娘或者十殿輪轉王故意給你們這個孩子的?如果是我馬上幫妳法辦祂們,可惜妳要爽但不做好防範措施,這就是妳的因果,種因得果天經地義,好自為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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