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天在餐廳與一位朋友見面,隔壁桌的人喝醉了,為了一個女的在吵架,吵著吵著推擠到我們這一桌,喝醉酒的人望著我們,說你們是看我不順眼嗎?還是對我不爽?一副凶惡的模樣,那位朋友站了起來跟他道歉,希望他別太在意,我們願意到別的地方談事情。這等低聲下氣默默的離開現場,到對面餐廳繼續聊事情。
我很訝異我朋友的做法,因為他是合氣道四段的高手,我也稍微練過防身術,對於那幾個喝醉鬧事的人,我們大可不放在眼裡,但是他說【做大事的人不處理小事】,這種小混混自然有人會修理他們,還輪不到我們動手。果不其然裡面的人打了起來,沒多久警車救護車都到現場,沒受傷的帶回警局,受傷的當然抬進醫院,我跟他在對面的餐廳看完整個過程。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朋友處理這件事的做法,其實他處理這件事的手段相當有智慧,試想我們為了他人的酒瘋跟他們起鬨,沒事的可能要去警察局以妨礙社會秩序法被拘留數小時,像這樣有人受傷了,還要背負起刑、民事責任,倘若死了那事件更不得了,雖然學會一點功夫保護自己,但也沒必要去跟這些人和雜在一起,他們自然有人會來處理,還輪不到我們逞強出面。 我想起大陸發生的一件事,一對年輕男女在賣場遇上幾個混混,混混調戲了那個女的,男的立刻將女友帶離現場,就在離開幾步路後,女的甩開男的手說:「你到底是不是男人!」於是女的就回去跟那幾個混混討公道,當然男的也趕緊衝向前去護著女孩,衝突中混混拿起預藏的刀子捅入男的身體,大家一哄而散留下女孩與受重傷的男孩,救護車緊急開來將傷重的男孩送醫,女的握著男的手痛哭,男的用最後一口一說:這樣像不像一個男人,說完這句話就走了。倘若女的不堅持要立即討回公道,他們是否還是幸福的過下去。 爭執是要跟聽得懂話的人說,而不是跟一堆沒頭腦的社會垃圾人說,爭執可能是出自於個人的己見,要做大事就要能有更廣大的思維,不是在意一個人的外表,而是要注意自己所站的高度,更要留意自己處理事情的身段,做大事不要老是處理小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