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lk 07 779

結婚的日期

結婚禮俗
對於結婚日期外界說法不一,有的說是以宴客當天為基準,有的說是以登記結婚當天為基準,又有的說是以公證當天為基準,那到底在哪一天才是良辰美時,不會壞了一生的幸福呢?

為了這個問題我也很苦惱,在這次戶政改制之前,是以公證當天或者宴客當天為主,那現在又該以哪個為主,經過這些日子的蒐集,有了正確答案。

在戶政還不確定的年代,應該說在清朝時期甚至更早以前,戶政單位是落在廟宇裡面,因此廟宇的功能不僅是人民的精神寄託,也是基礎教育、房屋登記、戶口設籍登記、政令宣導、稅收、基礎民防與簡易事件裁決所在,因此設籍、出生、結婚、死亡等都需要向廟宇登記,廟宇也才有正確的人口資料,並且每個人做些什麼事業、該徵收多少稅款,才有基礎資料與作業依據。

以前結婚不是每個家庭都可以辦理宴客,除了有錢人家有能力舉辦婚禮外,一般貧窮家庭僅是簡單做個樣子,然後向廟宇遞狀登記結婚,而休妻、過讓也須有狀子向廟宇遞狀解除婚姻關係。根據古例,結婚須迎娶、拜堂、宴客、洞房然後才去登記,以古制是以拜堂為基準,因為這個關係到沖煞,所以很注重拜堂的時間,有句話說新人拜堂家中多郎。而現在大概沒有人在拜堂,因為怎麼拜、要拜誰都不知道,很多家庭都沒祖先牌位,所以也沒辦法拜,如果有那就以這個為準,這個才是重點,若沒有就需要以登記當天與時間為重點,至於入新房,說白一點或許新人早不知道睡過多久了,新房也變舊房了,所以剩下的宴客等只是婚禮的過程而已。

很多人會說,結婚是一輩子的幸福大事,因此慎選日子才會有美好未來,而且結婚一生才這麼一次,必須要很隆重要很浪漫,這樣才顯得出重視這場婚禮,但很多時候常常不如人所願,像我就常聽到客戶再婚而尋求看日子的。結婚固然是大事,但如何經營才是重點。這兩天有一則新聞,一位先生因為環境所致跟家裡有衝突,不願再靠家裡資助,於是帶著老婆與三個小孩騎著摩托車來到台中找工作,因為負氣離開家裡,身上僅剩下2000元台幣,來台中5天來,身上盤纏也用盡了,一家五口躲在公園裡過日,最後警察發現這件事才曝光,當然警察也僅能提供暫時性的必要資助,這位先生也答應會很快找到工作,安頓好妻小。這件事我最欽佩的是他老婆,老公有骨氣老婆願意默默跟在身邊照顧孩子,試想有多少女人會因怕吃苦憤而離開,而她卻願意跟著先生一起打拼。當然他們結婚或許也辦得還風光,而有多少女生希望她的婚禮不僅風光而且要浪漫、日子要怎樣挑選、如何不輸給她的朋友、讓更多人羨慕與祝福,可惜的是一段婚姻能夠維持幾年。

問題出在哪?婚姻的經營是主因,其次是挑選的日子與後續的問題,還有一個原因,就是在婚前的交往,以前洞房花燭夜才是女子落紅變成女人的時候,但現在在婚前就不知道交往過幾個,也跟對方發生多次關係,而對方同樣可能也有過多段感情。要知道一個問題,以前是要先拜堂才洞房然後懷孕生子,這個跟自己感情與祖先歸屬有關,而現在還沒結婚就拿掉好多個也大有人在,試問這些孩子的先人是否有微詞,也讓自己的姻緣額度有損傷,因此自己行為也要注意。

結婚是大事,但日子是以哪個為主,有的說宴客,有的說公證,有的說登記,那道不如說洞房好了,所以應以拜堂為第一優先,若不拜堂就以登記日為主,剩下的就不用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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