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六十八年的某日,在台中司法新村發生一起輪迴事件,這件事曾經轟動過社會,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,漸漸的被人遺忘。
夏日的午後天氣是炎熱的,晚餐過後大夥在樹下乘涼,忽然在一位法官的家裡傳來哀嚎的聲音,原來是一名法官因心臟病突然發做,沒有預警的離開人世間,突然來 的噩耗也震驚了寧靜的眷村。天空突然飄起雨了。大家趕快躲入家裡,除了不願意面對突然的消息,也藉此躲雨。雨越下越大,天空還突然打起了陣陣的大雷,此景 讓那戶喪家更添唏噓。
那晚在過往那位法官的對面,有著監所的豬舍,隸屬於監所的福利社所有,裡面一頭母豬正在順產,在風雨交加的夜裡,一邊事喪事一邊事喜事,也算是一種奇景。
第二天雨停了,太陽依舊露出笑臉,大夥又開始工作了,受刑人拉著餿水車準備餵豬,而單位的主管也帶著受刑人檢查豬舍豬隻情況,順便檢視昨晚剛出生的小豬。就在查看小豬時赫然看到的景象,讓在場的人都感到一陣寒顫。
小豬身上出現三個字,已經夠令人驚奇的了,而更讓人震撼的是,這三個字竟然是那位過世法官的名字!「哪可能有這等事!是有人惡作劇寫上去的吧?抓去洗澡看看。」但是這三個字怎麼洗都洗不掉。
事後我問了我的侍衛長本田將軍,這是怎麼回事,祂跟我說這是因果輪迴,因為法官為人不正,雖有法權卻無私德,辜負國家對他的栽培,長官對他的期望,甚至國人交付予他的使命,不論案件大小,有錢沒事沒錢有事,導致許多受刑人因此含冤入獄,而讓壞人逍遙法外。受刑人家屬到城隍告狀,有的甚至到東獄殿喊冤,正所謂【陽間法官能通情,陰間律法可難容】,在閰老大召開會議下,決定將他收回並立即轉世為豬,因此他會無故死於心臟疾病就是如此,而轉世為豬是因為很多冤獄的人說要吃他的肉、喝他的血、啃他的骨。這個輪迴去當豬剛剛好,養大了拖進去殺了給受刑人吃。
聽到這裡我也很感慨,一個人好好的不守本份,仗著自己的權勢來欺負別人,這下好了,正所謂【人善人欺天不欺,人惡人怕天不怕】,這名法官立即轉世,我想祂也沒喝忘魂湯,祂要如何面對他所冤判的人,要是想到祂幾個月後將被放血、肢解、烹煮,然後被這些冤獄的人飲血、吃肉、啃骨,不知道祂後不後悔,但想一想這也是祂罪有應得。台南府城隍有副對聯說:【問你生平所幹何事,圖人財?害人命?姦淫人婦女?敗壞人倫常?摸摸心頭,悔不悔?想從前千百詭計奸謀,哪一條孰非自作;來我這裡有冤必報,減爾算!蕩爾產!殄滅爾子孫!降罰爾禍淫!睜睜眼睛,怕不怕!看今日多少兇鋒惡焰,有幾個到此能逃】,的確罪有應得。一個人做了壞事別說不知道,除了你自己知,還有上天的神會知,更還有一個就是閰老大一定知,時間一到誰都跑不了。有人會問:「哪有做壞事的永遠逍遙法外輕鬆自在?」這句話問得好,在此用城隍廟裡的對聯回應:【為善不昌,祖上有餘殃,殃盡則昌;為惡不滅,祖上有餘德,德盡則滅】。
這個故事還沒結束,因為四個月後小豬養大了,被拖進監所殺掉煮食給受刑人用,然後又立即輪迴,因為小豬身上都有這三個字,這樣一共來回四次,才結束這件事。